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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建办规〔2007〕62号) 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四月份开始,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省辖市、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省辖市、县(市、区)参与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监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整体与重点相结合、制度建设与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确立考核指标与标准,对考核对象按定量与定性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内容与标准参见《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考核采取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本通知之日起至2008年4月底,各地按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检,填报考核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所辖县(市)进行考核。各省辖市、县(市)的考核结果于应5月10日前上报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08年5中旬月至8月下旬,各地在自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专项督察,对各省辖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2008年9月,各市、县按照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2008年10月1日-31日,各地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重新填报考核表,并完成全年自查自检和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围绕考核内容和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和填写,并全面、准确、客观、按时地向上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主管部门报告考核结果。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地要认真做好考核与整改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纠正。 (三)各省辖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所辖县(市)的考核与整改工作,并负责考核与整改情况的汇总、上报。各省辖市务必按时将本市(含所辖县、市)考核表报送至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考核表电子版。 (四)考核表可在省建设厅网站规划园林网页表格下载栏处下载。网址:http://222.143.25.44:82/xzzx.asp 联 系 人: 张传慧 韩东 联系电话: 0371-68080852 电子信箱: jstghc@163.com 附件: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下载.doc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省辖市、县(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年月 日 ┌─────┬───────────┬──────────┬───────────────┬──┬──┬──┬──────────┬─────────┐ │ 项目 │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绩效评价标准 │标准│自评│绩效│备注│ 情况说明填写 │ │││││分值│得分│得分│││ ├─────┼───────────┼──────────┼───────────────┼──┼──┼──┼──────────┼─────────┤ │一、组织机│1、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 │(1)机构建设 │已成立专门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1 │││请填写办公室详细地址││ │构建设与工│察工作组织机构情况││与办公设备││││和电话号码││ │作推进情况│├──────────┼───────────────┼──┼──┼──┼──────────┼─────────┤ │││(2)人员配备 │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1 │││填写工作人员姓名││ │├───────────┼──────────┼───────────────┼──┼──┼──┼──────────┼─────────┤ ││2、工作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程度 │主要领导积极参加规划效能监察活│1 │││请填写领导参加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