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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7-07-06
【实施时间】 2007-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91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运行定期分析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经济运行定期分析制度。现将《海西州经济运行定期分析制度》随文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海西州经济运行定期分析制度
  
  一、目的
  
  定期深入分析全州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提高全州经济运行的质量与效益,努力保持全州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时间
  
  全州经济运行定期分析会定为半年和一年度,半年和年度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会在该半年和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的中旬召开。
  
  三、参会单位
  
  半年、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由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州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及金融、保险、中央驻海西单位、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参加。
  
  四、会议准备与议程
  
  (一)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筹办半年和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由指定的部门会前会同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统计局提出经济运行分析综合及专题报告。
  
  (二)由州统计局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州发改委、州经贸委、州财政局、州农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
  
  (三)对经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四)领导讲话。半年、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由州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总结讲话。
  
  五、会议落实
  
  (一)由州发改委根据会议讨论情况牵头形成正式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报告报州委、州政府。
  
  (二)对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中涉及的、需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三)州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提出做好经济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下发有关部门、地区落实。
  
  六、会务经费
  
  由州政府办公室负责申请会务专项经费,并申请列入财政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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