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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07]120号
【颁布时间】 2007-07-05
【实施时间】 2007-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94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市上市办、淮安银监分局《关于推进企业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五日

  
  
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市版权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市上市办淮安银监分局2007年6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江苏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健全版权保护体制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市软件版权保护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格局。
  
  2.以大型企业为重点,按照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要求依次推进。
  
  3.坚持两头抓的原则,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室指导协调,由市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经贸委、外经贸委、信息产业局、财政局、国资局、工商联、银监局、上市办、保监局负责同志组成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派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版权局:承担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盗版问题突出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开展软件版权知识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提供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市经贸委:加强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集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市外经贸局:加强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市建设局:加强推进建筑、勘测、设计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建筑、勘测设计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市国资委:加强对推进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和指导,规划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督查。
  
  市工商联: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检查督促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使用正版软件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培训,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加强对推进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
  
  淮安银监分局:加强对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规划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督查。
  
  市上市办:加强对推进证券、经营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及时披露涉及盗版软件的涉诉事项或违法行为等信息。
  
  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按属地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规划本行政区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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