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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市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现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16号)精神,提出我市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政风行风评议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全面推进我市的政风行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今年全省集中对部分学校、医院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去年教育系统行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市、县(区)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确定本级1-2所学校、医院,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评议员进行评议。纠风办要积极协助和指导本级主管部门做好评议工作。 县(区)纠风办还要积极协助旅游行业和人事部门开展好行业(部门)的行风建设专项行动。 各县(区)在突出重点完成省市统一部署的政风行风评议任务的同时,还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本县(区)行风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行业,自行确定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 (一)对医院的评议内容 1.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2.医疗服务的规范情况; 3.收费情况; 4.医保政策落实情况; 5.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二)对学校的评议内容 1.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2.收费公示及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 3.“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4.执行国家相关办学规定,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5.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三)对教育系统跟踪检查内容 2006年系统自评和评议组面对面评议时所指出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评议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以及本级政府确定的评议对象,组织对所在地的被评部门、单位进行评议;市级被评议的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评议。各级被评议的主管部门与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行风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 各地被评单位要先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议组深入被评单位,对内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摸清被评单位的行风建设现状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并组织召开由行风评议组和被评单位领导班子参加的面对面评议会议,把调查结果反馈给被评单位。被评单位要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面向社会,依靠群众 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各被评部门、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服务承诺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各参评单位在组织评议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和电信短信问卷调查,扩大评议工作的覆盖面和信息量。市政府纠风办要组织被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投诉,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询评议意见外,要注重在部门内部开展下级和基层单位评议上级机关作风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