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7-07-02
【实施时间】 2007-07-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98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州消防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海西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成人员
  
  主任:田更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张宝福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焦文州经贸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郭华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学比州公安消防支队政委
  
  成员:常健州建设局局长
  
  乔格生州监察局局长
  
  杨素琴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卡木特尔州教育局局长
  
  朱元波州卫生局局长
  
  彭辉州旅游局局长
  
  李配书州工商局局长
  
  宋建雳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王学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建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每年定期召开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与各市、县、行委和州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领导任期内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督促各市、县、行委严格落实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建设、经贸、广播电视、公安消防、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审查关、准入关、验收关;同时加强对全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督促新闻媒体、文艺团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进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制,同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社区”建设评比工作考评范围,实施消防安全评比一票否决制度。
  
  三、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督促各级政府把消防安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全州消防工作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研究制定相应工作对策和措施,制定年度全州消防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及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
  
  州防火安全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及时收集各地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动态,制定制度措施,编发消防信息和督查通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做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和参谋,及时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交州防火安全委员会,经讨论后提出措施和建议,并上报政府;负责收集全区消防工作动态信息,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提交州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讨论。
  
  二、筹备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确定会议议题,编写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对各地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编发信息和督查通报,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成员单位提出议题和相关资料,草拟全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阶段工作任务安排,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审定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二OO七年七月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