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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克政办发[2008]40号
【颁布时间】 2008-04-03
【实施时间】 2008-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1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协调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经克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应急管理委员会
  
  成员单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机制,搭建民主管理、上下沟通、相互交流的平台,协调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
  
  (一)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视情增加开会次数。
  
  (二)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报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确定。
  
  二、会议召集人
  
  刘军海(克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侯全义(克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通报近阶段全州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成员单位交流完成应急管理日常基础工作的做法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
  
  (四)总结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协调县(市)和州直部门共同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总结评价和通报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
  
  (六)研究成员单位提出的,确需由委员会予以协调,其他相关县(市)、州直部门配合解决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委员会解决的工作中面临的实质性问题,及其他需要解决的事宜。
  
  四、会议议题
  
  (一)由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草拟,报领导审定后作为议题;
  
  (二)由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提交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领导审定后作为议题。
  
  五、参加会议人员
  
  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州直有关单位领导、县(市)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人员。
  
  六、会务工作
  
  会务工作由自治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
  
  (一)做好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出会议议程,组织会议材料,报送领导审定;
  
  (二)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务保障;
  
  (三)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或简报,按照会议精神,组织督促落实,定期向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单位通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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