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8]41号
【颁布时间】 2008-04-02
【实施时间】 2008-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3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2008年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袁书记、张市长在会上就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明确责任,现将需协调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协办单位明确如下:
  
  一、工业类项目
  
  (一)LNG气电一体化项目
  
  1、站线工程
  
  (1)110KV线路第二回路路由选择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协办单位:莆田电业局、城厢区政府、秀屿区政府、市LNG筹建办
  
  (2)LNG输气管线分输站、阀室用地报批,涉及的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作出说明问题,业主要求按照省重点办协调确定的,由沿途设区市政府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相关说明,保证金3万元/亩由业主出具承诺同意预留。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黄伟平
  
  协办单位:市府办、市LNG筹建办
  
  (3)确保LNG大道硬化在4月10日前投入使用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邱金财
  
  (4)秀屿村整体搬迁涉及的资金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责任人:雍文水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莆田燃气电厂
  
  (1)燃气电厂的10KV临时调试电源问题
  
  责任单位:莆田电业局,责任人:郑尚宾
  
  (2)500KV送出线路施工涉及的采石场、房屋拆迁问题
  
  责任单位:城厢区、仙游县政府、秀屿区,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仁川、林斌、邱金财、林仁淮
  
  协办单位:市安监局
  
  (3)500KV线路塔基建设涉及少量林木砍伐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薛国进
  
  (4)淡水引水工程备用水源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责任人:林天耀、张建华
  
  (5)LNG生活小区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二)LNG冷能产业项目
  
  1、LNG冷能空分项目
  
  (1)项目用地涉及排洪沟问题
  
  责任单位:秀屿区政府、市规划、市国土局,责任人:邱金财、郑瑞锦、黄梦龙
  
  协办单位: 市LNG筹建办
  
  (2)相邻布点的水泥粉磨厂粉尘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港务局、秀屿区政府
  
  责任人:姚天基、谢国良、邱金财
  
  2、LNG冷能低温橡胶粉碎项目。涉及的用地选址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协办单位:秀屿区政府、国土局
  
  (三)林浆纸一体化项目
  
  1、原料林基地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林业局
  
  2、码头岸线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港务局
  
  3、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4、围海造地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四)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高档纸生产项目。占用湄洲湾石化基地规划用地问题
  
  责任单位:市林浆纸办公室,责任人:余志生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
  
  (五)光电伏特生产项目。项目核准问题
  
  责任单位: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杨兴斌
  
  协办单位:涵江区政府、市国土局、项目业主
  
  (六)湄洲湾造修船基地
  
  1、海域使用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造修船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茂森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项目用地、职工生活小区和群众拆迁安置区涉及耕保地土地调整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造修船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茂森
  
  协办单位: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局、规划局
  
  3、岸线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造修船基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茂森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港务局
  
  (七)鞍钢冷轧项目。项目签约问题
  
  责任单位:鞍钢冷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林龙美
  
  协办单位:秀屿区政府、市发改委、经贸委
  
  (八)湄洲湾火电厂二期项目
  
  1、争取列入省“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和项目核准的前置文件准备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湄洲湾电厂二期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黄元模
  
  2、严格控制二期涉及海域养殖面积问题
  
  责任单位: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林金波
  
  二、交通类项目
  
  (一)石门澳路堤工程
  
  1、项目贷款方案问题
  
  责任单位:石门澳路堤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王建军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国投公司、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银行、银监局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