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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8]41号
【颁布时间】 2008-04-02
【实施时间】 2008-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协调解决重特大项目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2、海域使用问题
  
  责任单位:石门澳路堤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王建军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二)罗屿15万吨级码头。建设和林业用地报批及项目核准前置文件准备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罗屿25万吨级散货码头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人:谢国良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港务局
  
  (三)东吴港区3-5#泊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屡有村民阻扰,且施工的水、电接口仍未配套至港区问题
  
  责任单位: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人:林金波
  
  (四)秀屿港区2#、3#泊位。由于项目建设单位与市港务局的开发建设模式尚未确定,影响岸线及用海办理和审批问题
  
  责任单位:市港务局,责任人:谢国良
  
  协办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五)东吴1、2、6、7、8#泊位。尽快成立项目建设合资公司和我市出资的资金缺口问题
  
  责任单位:市国投,责任人:黄华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六)罗屿大桥
  
  1、罗屿作业区详细控制性规划问题
  
  责任单位:市港务局,责任人:谢国良
  
  2、水、电、通信统一配套和东吴大道线路标高及与罗屿大桥的衔接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责任人:郑瑞锦
  
  3、项目审批的前置文件准备工作问题
  
  责任单位:市铁路办,责任人:林庆模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海洋与渔业局
  
  (七)平海湾路堤工程
  
  1、用海批复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责任人:陈四郎
  
  协办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2、前期经费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郑义波
  
  (八)莆永高速公路莆田段。仙游城区至泉州界线路方案优化问题
  
  责任单位:市高速公路公司,责任人:徐学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交通局、仙游县政府
  
  三、城建类
  
  (一)莆田客运枢纽中心
  
  1、福利纸厂的搬迁及项目供地问题
  
  责任单位:荔城区政府、责任人:胡国防
  
  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2、北岸供水管移建工程流标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黄国富
  
  协办单位:市招投标办
  
  (二)十四届省运会比赛场馆建设
  
  1、工程的招标投诉问题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责任人:林文通
  
  协办单位:市招投标办
  
  2、射击馆等二馆三场征地拆迁问题
  
  责任单位:荔城区政府,责任人:胡国防
  
  (三)仙港大道。项目用地报批问题
  
  责任单位:仙游县政府,责任人:林斌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
  
  (四)涵港大道及配套路网工程
  
  1、项目资金筹措问题
  
  责任单位:涵江区政府,责任人:黄松林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安置区占用基本农田审批问题
  
  责任单位:涵江区政府,责任人:黄松林
  
  协办单位:市铁路办
  
  (五)荔港大道。用地批准书正在办理中,影响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审批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林天耀
  
  协办单位:市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国土局
  
  (六)金莆供水工程
  
  1、项目资金拼盘未落实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黄国富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2、跟踪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的设计优化方案的审批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黄国富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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