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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发[2008]20号
【颁布时间】 2008-04-01
【实施时间】 2008-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4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企业的决定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200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工业经济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全盟工业经济继续保持了健康持续的发展态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为了认真总结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发挥政府的激励机制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上大项目、大上项目的投资积极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推进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办法的通知》(阿署办发〔2007〕1号)规定,盟行署决定对在2007年工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内蒙古庆华集团、太西煤集团、中盐吉盐化集团、晨宏力集团、宁夏发电集团和泰升公司等6户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并分别奖励每户企业10万元人民币,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增强做大做强企业的信心和决心,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盟行署号召全盟工业企业要以先进企业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迎难而上,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全盟工业经济发展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特此决定。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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