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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锡建总[2008]98号
【颁布时间】 2008-04-01
【实施时间】 2008-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4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方庙路(万顺道-立德道)、和畅路(立德道-华清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你办城重办[2008]050号报告悉。
  
  根据市发改委锡发改交能[2007]67号、我局锡建综[2007]28号立项通知及锡建城[2007]28号建设任务通知、市规划局锡规综[2005]29号、[2007]58号规划方案批复要求,方庙路(万顺道~立德道)、和畅路(立德道~华清大道)新建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无锡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无锡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2007年12月版)。
  
  二、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方庙路、和畅路两部分,西起万顺道,经立德道,东至华清大道,含接入吴越路的南北向和畅路,全长约6338m,万顺道~立德道及清舒道~南湖大道段红线宽24m,立德道~清舒道段道路红线宽30m,同意南湖大道~华清大道段道路断面调整为33m。
  
  配套桥涵、交通管理、照明、市政管线、绿化景观、消防设施等同步实施。
  
  三、建设标准:本工程系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
  
  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
  
  桥梁设计荷载城-B级。结构设计基准期100年。按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设计。
  
  四、初步设计中尚有如下问题和建议希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1.请建设单位抓紧时间向规划部门办理定点增补手续。
  
  2.请设计单位向规划部门调查市民中心设计室外控制地坪标高要求后,合理调整市民中心段和畅路纵断面设计。市民中心段和畅路纵断面不得起伏太大,方桥浜桥、庙桥浜桥标高相应降低。
  
  3.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补充调查水系规划及河道断面情况,并结合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桥涵形式及跨径,并确保桥台不落于护坡的河道外侧。方桥浜按照规划线位予以调整。方桥浜桥、庙桥浜桥补充亮化设计。请设计单位补充调查蠡河沿线航运需求后,妥善确定蠡河桥梁底控制要求。
  
  4.人行地道口部增设防雨蓬。其智能化监控设施予以简化,但需保留电视监控设施。
  
  5.考虑到规划相交道路基本将由地块开发商建设的情况,全线规划相交道路交叉口全部实施到位。老苏锡路交叉口予以取消,北段老苏锡路利用该处规划支路线位接入和畅路。
  
  6.色灯控制渠化交叉口进一步渠化展宽,确保方庙路方向3进2出。右进右出交叉口进口车道提前并道接入相交道路。锡南路交叉口北侧支路接入应纳入色灯控制范围。
  
  7.停车场出入口转弯半径应适当加大。
  
  8.交通标志标杆、信号灯、盲道等街道设施外形、布置均按照太湖新城要求予以调整。立德道~清舒道段街道设施材质标准可适当提高。全线交通标志均按照太湖新城批准路名进行调整。
  
  9.管线横断面予以调整,其中雨水管调整出机动车道设置,污水管调整至道路中心线设置。贡湖大道~华清大道段自来水管由ф300mm扩大为ф500mm。全线污水管排向调整为以瑞景道为界的向两端排放方式。南湖大道~华清大道污水管管径扩大为ф500mm。南北向和畅路增设一路ф400mm污水管。
  
  10、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要求,道路无障碍设置处应注意管线井的布置和井盖标高,各类标志杆不得立于盲道中。
  
  11、对位于车道范围内的各种管线井应纳入你办的统一建设管理,满足统一要求,以保证道路的建设质量,防止各类管线井口路面下沉。
  
  五、建设投资:核定本工程建设概算为37759万元,其中拆迁、征土、管线迁移等前期费22976万元,道路、桥梁、雨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景观、消防设施工程费11077万元。工程建设预决算应报我局审批。
  
  六、建设周期:按照市政府要求实施。
  
  七、施工图设计应委托有资格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希接文后,抓紧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
  
  此复
  
  附件:方庙路(万顺道~立德道)、和畅路(立德道~华清大道)新建道路工程批准建设概算表
  
  
无锡市建设局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
  
  方庙路(万顺道~立德道)、和畅路(立德道~华清大道)
  
  新建道路工程批准建设概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批准概算
  
  备注
  
  
  
  一、前期费用
  
  22976
  
  
  
  
  
  1.征土、房屋拆迁
  
  22124
  
  征土8520,拆迁13604(暂列)
  
  
  
  2.管线迁移
  
  655
  
  暂列
  
  
  
  3.绿化迁移
  
  50
  
  暂列
  
  
  
  4.交通管理
  
  75
  
  暂列
  
  
  
  5.施工用水电及临设
  
  72
  
  水电及临时设施(暂列)
  
  
  
  6.其他
  
  
  
  
  
  
  
  
  
  
  
  
  
  二、工程费用
  
  11077
  
  
  
  
  
  1.道路
  
  5608
  
  道路4651,雨水957
  
  
  
  2.桥梁
  
  2306
  
  
  
  
  
  3.路灯
  
  576
  
  
  
  
  
  4.交通设施
  
  443
  
  
  
  
  
  5.绿化
  
  393
  
  
  
  
  
  6.消火栓
  
  37
  
  
  
  
  
  7.其他
  
  1714
  
  供电1388,污水285,管线回填41
  
  
  
  
  
  
  
  
  
  三、其他费用
  
  909
  
  
  
  
  
  1.勘察设计费
  
  388
  
  二×3.5% 暂列
  
  
  
  2.监理费
  
  166
  
  二×1.5%
  
  
  
  3.管理费
  
  111
  
  二×1%
  
  
  
  4.工期奖
  
  83
  
  二(1+2)×0.7×1.5%
  
  
  
  5.优质奖
  
  59
  
  二(1+2+3)×0.7×1%
  
  
  
  6.其他
  
  102
  
  档案资料服务费、安监费、招标代理费、质监费、公证费等
  
  
  
  
  
  
  
  
  
  四、不可预见费
  
  2797
  
  (一+二+三)×8%
  
  
  
  
  
  
  
  
  
  
  
  合计
  
  3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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