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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授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今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附件:市国资委第一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 市国资委第一批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1.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聊城市昌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聊城市江北水城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山东聊城昊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聊城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