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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字号】 深城管[2006]235号
【颁布时间】 2006-08-08
【实施时间】 2006-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18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4.拟设置的户外广告全景电脑设计图(原件一式3份)。
  
  六、申请表格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见附表),该表格可到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办文窗口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www.szm.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公共用地户外广告
  
  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依照已公布的《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以及有关拍卖的法律规定组织拍卖;
  
  2.申请人通过拍卖取得场地使用权;
  
  3.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申请人)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清款项;
  
  4.申请人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申请设置许可;
  
  5.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6.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作出予以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二)非公共用地户外广告
  
  1.申请人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申请设置许可;
  
  2.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作出予以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十、行政许可时限
  
  (一)公共用地户外广告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非公共用地户外广告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的批文,有效期限在批文中注明。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取得批文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办理登记后方可设置户外广告。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表1
  
  受理编号: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
  
  │ 申 │名称││
  
  │ 请 ├──────────┼────────────────────────────┤
  
  │ 单 │地址││
  
  │ 位 ├──────────┼───────────────┬─────┬──────┤
  
  │ 情 │类型││ 邮编 ││
  
  │ 况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执照编号││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申 │广告名称│々□ 是否属于 │□是│
  
  │ 请 │││ 公共用地 │□否│
  
  │ 设 ├──────────┼───────────────┴─────┴──────┤
  
  │ 置 │广告设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情 ├──────────┼────────────────────────────┤
  
  │ 况 │广告形式│□广告牌│
  
  │││ □路牌 □灯箱□霓虹灯│
  
  │││□电子显示牌(屏)□招牌 □标牌 │
  
  │││□充气物│
  
  │││□模型│
  
  │││□│
  
  │├──────────┼──────┬────────┬────────────┤
  
  ││广告数量││规格│长:│
  
  │││││ M│
  
  │││││宽:│
  
  │││││ M│
  
  │││││高:M │
  
  │├──────────┼──────┴────────┴────────────┤
  
  ││ 广告设置地点及 ││
  
  ││具体位置││
  
  ││││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 单位签章 │
  
  │年 月 日│
  
  └──────────────────────────────────────────┘
  
  注:1.发布单位情况中“类型”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业、集体事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等。发布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与其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申请登记事项中“广告名称”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商品广告或××服务广告等。
  
  附表2
  
  申请材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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