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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合并三亚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亚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并对其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三亚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三亚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成员: 组 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总召集人:王泰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召集人:刘诚(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副组长:庄琼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诚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方中里(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召集人:马业仲(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宁光荣(市委副秘书长) 罗英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林贻秀(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高碧川(市政协副秘书长) 颜业鹏(市纪委副书记) 王永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吴勇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天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詹兴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黄大文(市直机关工委调研员) 李 馨(三亚市国家安全局局长) 朱永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万才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瑜(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郑通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江桂金(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陈治邦(市交通局局长) 杜光讯(市民政局局长)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杜丽银(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局长) 宫建国(市农业局局长) 曹 瑜(市教育局局长) 杨少文(市司法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任熙德(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陈玉新(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凤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 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苏琼英(市总工会主席) 曾 锋(团市委书记) 张蔚兰(市妇联主席) 陈 跃(河东区工委书记) 李诗华(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张羽飞(海棠湾镇委书记) 王昱正(田独镇委书记) 王裕雄(凤凰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陈 阵(崖城镇委书记) 李开文(育才镇委书记) 高时英(农垦三亚办事处主任) 冯霖川(三亚警备区政治部副主任) 董国孝(市公安局巡警防暴支队支队长) 何诗礼(武警三亚市支队支队长) 二、工作职责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部署,制定全市信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的信访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信访工作,研究和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容易影响全局的突出问题;定期听取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全市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问题;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区镇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在信访工作中失职人员和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意见和处理意见。 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负责了解、掌握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问题,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总结交流有关方面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工作机构 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下设合署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信访局副局长陶凤清同志担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市委政法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等单位抽调。 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 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负责,苏云同志兼任组长; 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工作小组,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牵头负责,李洪海同志兼任组长; 规划建设问题工作小组,由市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李瑜同志兼任组长;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江桂金同志兼任组长; 交通秩序问题工作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陈治邦同志兼任组长; 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詹兴智同志兼任组长; 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王永敏同志兼任组长。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