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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署办传[2008]22号
【颁布时间】 2008-03-28
【实施时间】 2008-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31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盟行业作风建设十佳单位的决定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

  
  2007年,全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大庆为契机,以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主题,以树新风、提效率、见实效、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盟各级各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部分基层站所共65个部门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在评议工作中,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使各部门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决定授予盟电业局、国税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税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牧局、移动公司10个部门和行业2007年度行业作风建设“十佳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和行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取得行业作风建设新成效。也希望各部门各行业学习和借鉴“十佳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以行业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纠风工作,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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