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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103号
【颁布时间】 2006-07-31
【实施时间】 2006-07-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42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做好贵阳市2006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田间管理和指导工作,提高烟叶质量和纯度
  
  烤烟中后期田间管理是提高烟叶产量和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地在抓好收购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中后期田间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烟叶质量。要继续强化抗灾减灾措施,做好防涝、抗旱工作,帮助烟农生产自救,将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收购过程中,要组织好两支队伍开展工作,一支队伍以烟草部门人员为主,抓好烟叶收购、储运、纯化加工和销售工作;另一支队伍以各级行政人员和烤烟辅导员为主,指导烟农搞好打顶抹杈、病虫害防治、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和初分预检,组织烟农按约时、定点、定量、轮流交售的要求交售烟叶。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收购服务水平
  
  烤烟收购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烤烟收购工作的领导,从关心支持“三农”工作和加快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明确责任,协调处理好收购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烟草、金融、公安、工商、技监、交通、煤炭等部门要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调配合,共同搞好烤烟收购和服务工作。要采取定量、定点、定时、定户、限定供应价等"四定一限"措施,确保烤烟用煤供应;烟草部门要完善收购管理制度,改进收购组织方式,提高烤烟收购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级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局(所)要积极配合烟草部门,确保烟叶电子付款试点工作正常开展。要尽量减少烟农的排队等候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进村入户收购,以进一步方便烟农;要抓好基层站点建设,确保烟农售烟休息场所的宣传栏、茶水、医药等服务设施到位,并积极开展服务评比创优活动。要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烟农和社会的监督。
  
  七、稳步推进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早安排明年烤烟生产
  
  各地要认真总结前阶段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广成功经验。要按照《贵州省烟水配套工程规划工作大纲》的要求,协调落实工作经费,按时完成五年规划修订。要在烟叶收购结束后,及时启动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2006年度实施计划在年底前全面完成。要加强已建烟叶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烟叶基础设施对烤烟生产的作用。各地要在抓好烤烟收购工作的同时,提前做好明年烤烟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实现"控得住、稳得住"打好基础。特别是在安排秋种工作时,要按今年的收购计划,规划好明年烤烟生产用地,结合基本烟地规划及烟叶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点建设情况,选择宜烟土壤作为明年种烟的区域,提高轮作比例,促进我市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2006年三价区烤烟收购价格及产后扶持标准(略)
  
  
贵阳市烟草专卖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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