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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州属驻康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2006年四川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执政能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接受群众监督,州人民政府决定在甘孜州广播电视总台开办《甘孜阳光政务》录播节目。 一、节目宗旨 《甘孜阳光政务》录播节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州委八次全会、州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和谐的政务环境,促进我州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节目形式 (一)节目主、承办单位。由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办公室、州纪委(监察局)、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州广播电视局主办,由州广播电视总台承办。 (二)节目方式。以电台接听热线电话和电视台录播节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甘孜阳光政务”工作。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定时定期接听群众来电,再以电视录播节目反馈、落实群众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节目时间。节目开播时间定在2006年7月下旬,每周安排接听热线电话一次,每次40分钟,时间定在每周星期三上午10点~10点40分,第一次接听热线时间定在7月19日(星期三)。每半月安排电视录播节目一期,每期15~20分,于每月10日和25日晚8∶30分,在州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节目中播出,同期节目可重播2~3次。 (四)节目程序。一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甘孜阳光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及接听时间。二是州广播电视总台做好热线电话记录,州纠风办负责整理,梳理出反映的问题并告知相关部门,组织涉及问题部门(领导)进录播间录制节目,在《甘孜阳光政务》栏目中播出。三是编写《甘孜阳光政务》情况反映,送州政府领导及相关单位。四是跟踪落实群众投诉的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州监察局、州纠风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甘孜阳光政务》栏目;围绕群众热线电话投诉的重点、难点,安排相关部门上录播节目;跟踪落实投诉办理情况,拟定整改通知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直接查处重大投诉问题;了解、掌握节目播出情况,编写信息,总结经验,逐步提高、规范“阳光政务”录播效果。 (二)州委宣传部负责对《甘孜阳光政务》节目制作、播出进行审核、把关。 (三)州广播电视总台具体承办节目的运作,保证热线电话进得来,录制节目播得出去,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及时预告节目开展情况,做好热线电话记录,相关资料保存,参与群众投诉问题的调查及在节目中反馈,加强与上节目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保证节目的健康运行,节目主持人(记者)与上节目单位(领导)就录制内容及时间进行联系、沟通。 (四)甘孜日报社做好热线电话公示,相关宣传资料的刊载,参与投诉事项的调查和后续报到。 (五)中国电信甘孜分公司负责热线电话安装、维护并保证畅通,热线号码为2877555。热线电话设在州广播电视总台,由接听方付费。 (六)上节目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班子,统一组织协调本部门的节目录制工作,确定进录播间的领导和联络员,做好节目录制前的材料准备,建立群众投诉问题的交办、督办、反馈制度。 附件: “甘孜阳光政务”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王亚光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致民州政府秘书长 张珂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 陈思俊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明凯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易武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胡庆和甘孜日报社副总编 龚旭东中国电信甘孜分公司副总经理 肖勇州广播电视总台台长 潘存友州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刘启殿州纪委纠风室主任 王德云州广播电视总台专题文艺部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纠风办,张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德云、刘启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