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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81-1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5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亚洲——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章程第十一条第二款(a)项修正案


  “会员、准会员和列席会员的正常会费,其会费金额应同被接纳为电信组织会员、准会员和列席会员时自愿认担下列会费等级的单位数成比例:
  
  60单位50单位40单位30单位25单位20单位
  
  18单位16单位14单位12单位10单位9单位
  
  8单位7单位6单位5单位4单位3单位
  
  2单位1单位1/2单位
  
  在两届大会之间,根据本章程所确定的会费单位等级不得减少。”
  
  兹证明1981年11月3日至13日在曼谷召开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第二次大会通过了以上提及的修正案
  
  
亚洲——太平洋地区电信组织
  
  执行主任蓬舒·范潘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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