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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皖国资产权[2006]98号
【颁布时间】 2006-06-21
【实施时间】 2006-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74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批示精神,做好我省上市公司再融资和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工作,根据全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资本市场融资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快资本市场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目前,我省45家上市公司中已有43家完成股改或进入了股改程序,家数占比95.6%,列全国第2位,市值占比98.02%,列全国第3位。由于我省股改工作在全国持续领先,根据国家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政策,我省已率先进入国家融资政策倾斜的省区行列,马钢股份、合力股份、丰原生化、铜峰电子等4家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芜湖鑫龙电器、马鞍山天源科技等2家拟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获得批准,这6家公司合计可筹资近120亿元。值此国家资本市场融资“开闸”之际,各省属企业要充分珍惜来之不易的融资机遇,抢占当前资本市场融资的先机,充分利用好融资倾斜的优惠政策,积极寻求资本市场融资筹措发展资金,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认真编制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规划和2006年度工作计划。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出台了股改后市场融资新政策,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资本市场融资的各项政策规定,超前谋划,精心研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认真制订本单位(含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十一五”资本市场融资规划和2006年工作计划。请各企业分别于2006年6月底前和7月底前,将《企业2006年度资本市场融资计划表》(见附件)、企业“十一五”资本市场融资规划反馈至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联系人:苏敏,电话:0551-2871098;杜世宏,电话:0551-2871194。传真:0551-2871143)。
  
  三、扎实做好当前新的政策环境下证券发行工作。对于即期有再融资和拟上市计划的企业,当前要扎实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拟上市公司上市工作。一是要认真选择有一个好投资项目,这是资本市场融资的首要条件;二是要选择好券商,以帮助做好融资策划;三是要建立一个好机制,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目前,已经进入中国证监会排定的可率先筹资名单的上市公司,要快速、规范、扎实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筹资成功;已有新上市融资计划和想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做好发行资格的“达标”,尽早启动相关准备工作,确保顺利上市。
  
  附件:企业2006年度资本市场融资计划表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企业2006年度资本市场融资计划表
  
  填表单位:(章)
  
  
  
  
  
  公司名称
  
  拟融资
  
  方式
  
  拟融资
  
  股份数
  
  (万股)
  
  拟融资金额
  
  (万元)
  
  拟融资建设
  
  项目
  
  拟选
  
  保荐
  
  机构
  
  拟 正 式
  
  申报时间
  
  公司
  
  负责人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
  
  1、公司名称指在2006年度计划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或计划申报首发的拟上市公司。
  
  2、拟融资方式指首次公开发行(IPO)、定向增发、增发、可转债、附认股权证的可转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3、拟融资建设项目指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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