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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监察局《关于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2006年6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的意见》(鄂政办发〔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06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部门和行业作风有新进步;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对于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促进作用。以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为重点,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国家和地方各项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 重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统一性,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支持和协助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打击制假售假贩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受理举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 重点对医疗保险、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专项资金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管理部门乱收费侵害受益人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根据检查的情况,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三)巩固和扩大“五个坚决纠正”的成果 对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过程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非法排污损害群众健康等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继续协助有关牵头单位开展查纠工作,及时掌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有关牵头单位切实履行各自业务监管职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四)全面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各单位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整改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完善方案、分步实施,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规划的依法制定和实施。 (五)规范和整顿有形建筑市场 加强对《招投标法》和《建筑法》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黄冈城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清理工作 开展对《关于黄冈城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清理工作的意见》(黄政办发〔2006〕43号)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黄冈城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行为,整顿土地市场秩序。 (七)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依照《湖北省监察机关调查处理重大、特大责任事故暂行办法》和《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八)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做好情况收集、整理、通报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查研究。 三、工作措施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落实部门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沟通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监察机关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正常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要积极参加全省监察系统开展的优秀执法和效能监察项目评比活动,促进我市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监察项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要积极探索工业用地“招、拍、挂”的有效办法,有效预防抑制腐败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