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48-12-10
【法规编号】 298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世界人权宣言

[接上页]

  第二十条 
  
  ㈠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㈡ 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㈠ 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㈡ 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㈢ 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的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㈠ 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㈡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㈢ 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㈣ 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有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㈠ 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㈡ 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㈠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㈡ 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㈢ 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㈠ 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㈡ 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美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㈠ 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㈡ 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㈢ 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