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局): 为了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国人口发[200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省进一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公开行政管理内容、环节和结果,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快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使政务公开内容翔实、形式规范、程序严密、制度健全,争取2010年在全系统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的改变。 基本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以外,都要如实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 (一)主要内容 1、省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法定权限; (2)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重要工作目标; (3)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等; (4)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5)群众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途径与方式; (6)群众参与评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7)信访渠道、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等; (8)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9)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 (10)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重要政策、文件执行情况; (11)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2、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法定权限; (2)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 (3)市、县(区)人口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执行情况;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5)财政、财务收支及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 (6)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执法依据和办理程序; (7)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途径与方式; (8)群众参与评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9)信访渠道、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等;计划生育信访年度分析报告; (10)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11)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 3、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法定权限; (2)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管理制度; (3)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途径与方式; (4)优质服务的内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5)行政事业收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执法依据和办理程序; (6)信访渠道、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等; (7)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勤政情况; (2)干部任免、人事安排及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年终考核、奖惩情况; (3)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 (4)重要工程的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5)政府采购情况,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 (6)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进展及完成情况; (7)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5、免于公开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