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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21号
【颁布时间】 2006-06-07
【实施时间】 2006-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8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相关企业、院校: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七日
  

  
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的全市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重点工作有新成效、难点工作有新突破、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新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保障。
  
  一、突出解决“上学贵、看病贵”问题。 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收费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坚决查处并杜绝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继续开展好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推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进院务公开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年内,组织开展对医院、学校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二、继续深化“四项专项治理”。 一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农业税和其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继续落实《泰安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考核实施办法》,坚决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二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严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纪律;严格公路收费站、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做好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继续落实和改进到企业检查备案制度,认真抓好《泰安市规范对企业检查行为的办法》(泰政发〔2003〕15号)的落实。同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到企业进行检查的单位,检查完毕后都要填写包括检查项目、收费和罚款情况的检查登记表,市、县(市、区)纠风办每季度收回一次。要继续落实客商证制度。要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继续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坚决纠正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行为。
  
  三、巩固扩大“五个坚决纠正”成果。 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等规定,加强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建立健全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完善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会、劳动保障、监察、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问题;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以保障群众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园区集中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并督促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坚决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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