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经贸委、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关于在全省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一日 关于在全省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总工会、 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二○○六年六月) 为贯彻《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组关于检查劳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有关加强劳动定员定额工作,解决职工普遍超时加班问题的要求,全面加强企业的劳动基础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在全省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的重要意义 劳动定员定额是企业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预先规定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人工耗费及所需要的人员数量。它是企业编制生产、技术、财务、劳动、作业计划,进行经济核算的主要基础;是企业挖掘劳动潜力、合理组织劳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核算劳动者劳动报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大力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劳动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科学调配劳动力,合理确定职工劳动报酬,改善用工环境,解决企业超时加班问题,对稳定就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 (一)总体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全省企业实行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意识普遍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支持各级工会组织把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作为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主要内容。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地方性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制定工作,基本实现全省企业中的重要岗位、稳定性高的工种劳动定员定额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我省自行制定的地方标准;一般岗位、不稳定的工种执行本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确定并经审查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二)今明两年工作重点。今明两年劳动定员定额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工作,培训人员,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选择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进行试点。省成立劳动定员定额协会和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劳动定员定额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制定的组织工作,参与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各行业也要建立相关的劳动定员定额组织机构或设立相关岗位,确定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三、强化措施,确保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取得实效 (一)大力宣传,提高认识。各地要大力宣传新时期开展劳动定员定额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推进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对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让广大企业和职工更多地了解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取得全社会的支持,为全面开展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快我省劳动定员定额政策和定额标准体系的建设。省有关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展调研,组织论证,研究制定我省劳动定员定额的政策以及我省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规划,加快全省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体系的形成。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工会、企联组织要积极推动,并指导企业制定、修订现行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没有劳动定额或者确定标准随意性大、不合理的问题。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各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率作用。行业协会可以承担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起草,通过协调行业之间、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关系,使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在制定和推行过程中,实现各方利益的协调一致。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集体协商,推进企业定员定额工作的开展。劳动定员定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是企业,企业是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第一执行者,各类企业要通过建立工会和企业之间的集体协商机制,及时有效地协调企业内部制定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符合有关定员定额政策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