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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英国1991年出口和投资保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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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在英国境外(或境内)“所做事情”指全部或部分在境内(境外)所做的事情。
  
  (4)本节以及上述条款中提到的“英国”包括人岛(Isle of Man)以及英吉利海峡群岛(Channel Islands)。
  
  第5款服务与信息的提供
  
  (1)国务大臣可以向任何人提供下列信息或服务,并可以根据其决定进行更改。
  
  (a)信贷或投资保险的信息;
  
  (b)为提供信贷或投资保险的人提供的辅助性服务项目;
  
  (c)依据本条款要求制定的命令中包含的其他类似的货物或服务的提供。
  
  (2)依据本款要求制定的命令必须经过财政部批准方可实施。
  
  第6款承约限额
  
  (1)任何时候,国务大臣所制订出口和保险补助计划的承约数额总量:
  
  (a)以英国货币进行交付时,不超过350亿英磅;
  
  (b)以外国货币进行交付时,不超过150亿特别提款权。
  
  (2)上述第(1)分款中“出口和保险补助计划”是指:
  
  (a)根据本法案第1款或第2款制订的国家补助计划,但不包括政府津贴计划或根据第1款第(3)分款制订的计划;以及
  
  (b)根据旧法律制订的计划,不包括政府津贴计划;
  
  (3)国务大臣根据本法案第3款制订的计划,在任何情况下其承约数额总量:
  
  (a)以英国货币进行交付时,不超过150亿英磅;以及
  
  (b)以外国货币进行交付时,不超过100亿特别提款权。
  
  (4)国务大臣可以根据财政部的命令增加或进一步增加:
  
  (a)命令中允许并规定总额的、或本款第(1)分款中所提及限额的任何一项,但增加总量不超过50亿英磅或者50亿特别提款权的限额;
  
  (b)命令中允许并规定总额的、或本款第(3)分款中所提及限额的任何一项,但增加总量不超过30亿英磅或者20亿特别提款权的任何一项限额;
  
  但国务大臣不可以在上述三种情况之外行使超过限额的权限。
  
  (5)以下条款适用于本节以及本法案第7款:
  
  (a)国务大臣对所制订的任何计划的承约是他涉及计划的权利和义务;
  
  (b)承约金额应当由国务大臣,在经财政部同意的情况下,随时制定相关的原则来确定;
  
  (c)“外国货币”是指除英国货币以外的其他任何货币类型,包括特别提款权以及帐目中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多种货币形式;
  
  (d)究竟承约是使用英国货币还是使用外国货币,应该根据计量(而不是支付)承约总量的货币形式进行确定。但如果承约是以英国货币(或外国货币)来限制的,就应该使用英国货币(或外国货币)来履行;
  
  (e)以等值于特别提款权的外国货币来说明承约金额的,当由国务大臣,在经财政部同意的情况下,随时制定相关的原则来确定;
  
  (f)上述第6款第5分款第(e)项确定的数额没有考虑到上述第6款第1分款(b)项或第3分款(b)项的要求,如果超出承约限额,应该--
  
  (g)按照上述第6款第5分款第(e)项重新审议承约金额,或者;
  
  (h)履行(当被授权时履行)其他的未超过限额的承约。
  
  (6)按照本节制定命令的权力必须在财政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7款报告和报表
  
  (1)国务大臣应该对依照本法案第1~5款所履行的职能制定年度报告。
  
  (2)每年3月31日后,国务大臣应尽可能快地制订报表。为便于核实本法案第6款(1)分款及第(3)分款的规定,报表中应分别注明在相应时期使用英国货币和外国货币进行承约的总量。
  
  (3)任何本款下的报表均应该包含关于国务大臣承约金额的信息,以便于核实国务大臣确定的承约限额。
  
  (4)本款项下的第一个报表应该在1991年3月31日后生效。
  
  (5)按照本款要求制定的报告和报表均应提交到国会审议。
  
  第二部分 ECGD职能的转让或代理
  
  第8款转让方案
  
  (1)国务大臣可以为任何人制定财产、权利以及义务的转让方案,财产、权利以及义务应在方案中指定或明确,作为财产、权利以及义务应该--
  
  (a)是在转让方案开始生效前,国务大臣(或女王陛下)有资格或可以直接控制的财产、权利以及义务,并且;
  
  (b)是为了、或有关的,或者可以全部或部分归为按照本法案或旧法律规定的职能行使而存在财产、权利以及义务的。
  
  (2)如果对上述第(1)款(b)项没有一般性冲突,经国务大臣案签署同意可以转让的所有财产、权利或义务应认为符合第(1)款(b)项的要求。
  
  (3)本节的转让方案可以适用于--
  
  (a)无论位于何地的财产转让;
  
  (b)无论是否具有转让能力的财产、权利和义务,或者国务大臣(或女王陛下)指定的财产、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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