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并广字[2006]5号
【颁布时间】 2006-05-23
【实施时间】 2006-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00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处室、两台、各中心、报社、湖滨会堂:
  

  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行政监察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及国家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涉及经营、采购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纠正和遏制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查处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规范经营和采购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和电台、电视台、网络设备及局(总台)房屋的维修改造、国有资产出租、行业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对照检查,自查自纠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对照《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山西省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实施意见》进行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行业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重点领域,查清各自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对纠查出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如实向局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不得延误瞒报,此项工作于6月上旬完成。
  
  (二)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明查暗访和群众举报中反映的一些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在商业活动中用行政权力和新闻宣传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在工程项目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等,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督导,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建设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认真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的整治,大力整顿和规范境处卫星传播市场秩序。实行民主集中制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设备的购置中,从立项、招标、投标、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四)发挥宣传优势,营造舆论氛围
  
  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宣传优势,围绕全市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努力为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太原电台、电视台《太原新闻》节目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道好相关工作动态消息,大力推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新闻对话》、《百姓说法》、《维护在线》等栏目要充分发挥栏目特点,做好深层次报道。《新闻快车》、《发现栏目》等栏目要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批评曝光,积极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和舆论警戒作用。
  
  四、加强组织,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组长:张慧林
  
  副组长:薛文池王俊伟王如东安俊跃高杰董慧龙赵欣
  
  成员:董如杰张雪平田海明张晓捷王泰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京
  
  副主任:李云兰杨万丰郝向兵刘涛
  
  成员:毛凯
  
  联系电话:56760005676100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