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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5-15
【实施时间】 2006-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08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省属监管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的精神,为切实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负担,从体制上为国有企业与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高竞争能力,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省国资委决定对监管省属企业办社会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省属监管企业及所办的全部社会职能,包括:政府事务类、社会公益类和职工福利类的社会职能。
  
  1、政府事务类
  
  ①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校;
  
  ②公、检、法,武装,救护队。
  
  2、社会公益类
  
  ①医院、二级卫生院、疾病职业病预防、医院管理机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②消防;
  
  ③职工大学、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管理机构;
  
  ④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闭路电视网络;
  
  ⑤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建设和维护(企业企业兴建,与社会共用);
  
  ⑥社区环卫、社区(街道)服务等市政建设;
  
  ⑦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
  
  ⑧企业办林场、地震测试、人防、邮政服务、计生、工农关系等机构。
  
  3、职工福利类
  
  ①幼儿园、托儿所;
  
  ②职工食堂、浴室、物业公司等后勤服务机构;
  
  二、统计核算原则
  
  统计核算企业办社会费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分类统计原则,按照以上分类进行统计。二是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全部统计原则,所谓直接费用是指:企业办社会占用的资产、土地费用,人头费用、公共费用、固定资产投资和维护修理费用等;所谓间接费用是指:因为企业办社会而增加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三是实际费用和标准费用同时计算原则。所谓实际费用是指:2005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所谓标准费用是指:按照国家标准、社会标准和市场标准应该发生的费用(譬如:企业教师的工资低于或者高于地方同类教师的部分;水、暖、电、气、闭路电视网络、宽带、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收费标准低于当地社会标准而由企业暗补的部分等)。
  
  三、统计核算内容
  
  1、办社会机构的人员、资产、经营等情况
  
  ①人员情况:年末在册职工人数,其中,在岗职工人数、其他人员,离退休总人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②资产状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③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利润总额、净利润。
  
  2、办社会机构的当年实际支出费用等情况
  
  ①人员经费:在册人员、离退休人员费用;
  
  ②公用经费:办公、管理等费用;
  
  ③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费用:建设投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费用;
  
  ④职工住房补助,职工水、电、暖、气、电视网络暗补费用;
  
  ⑤企业办林场、地震测试、疾病控制、人防、邮政服务等其它费用。
  
  3、统计核算间接费用和标准费用
  
  ①间接费用:企业办社会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能直接填写的请直接填写,不能直接填写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财务费用=企业办社会当年发生的总费用×银行当期贷款利率
  
  管理费用=企业当年管理费用总额×企业办社会管理人员与企业全部管理人员之比
  
  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照当地政府办社会职能机构同类人员费用标准进行测算;
  
  ③维护管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测算;
  
  ④企业物业管理收费按照当地社会标准(市场价格)进行收费测算。
  
  按以上分类进行详细、全面统计测算,如无法用附表表述的,请用文字详细说明。
  
  四、调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省属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开展工作。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复杂,涉及到企业财务、统计、劳资、资产管理、办社会等部门,各企业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抽调专门人员分工负责,周密安排,按通知要求做好摸底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2、各类数据要详实准确,统计数据均以2005年底为准,务于6月15日前将书面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
  
  3、本通知内容可从山西省国资委网站(www.sxgzw.gov.cn)点击企业分配处下载。
  
  4、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 系 人: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郭常素杨晓光
  
  地点:省冶金招待所209房间(太原市桃园南路2号)
  
  电话:0351-41902424019679
  
  传真:0351-41902424019679
  
  电子信箱:gcs0505@163.com
  
  附:摸底调查统计表一、表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调查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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