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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61号
【颁布时间】 2006-05-11
【实施时间】 2006-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09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烟叶计划和建设资金与基本烟田保护挂钩,对保护不力的,取消烟叶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投入。
  
  (六)改良植烟土壤,保护和提高地力,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环境的要求。
  
  1、基本烟田应建立以烟为主的种植制度,实行合理轮作,推广至少两年一轮作的种植制度。茄科作物、葫芦科作物、豆科作物不宜作为前作作物。同时要采取措施,减少病虫害,改善土壤结构。
  
  2、抓好植烟土壤的冬翻工作,翻耕深度达到20cm以上,采取综合措施调节土壤PH值,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PH值的要求。麦套烟区实行麦草覆盖还田,优化土壤环境,提高植烟土壤通透性。
  
  (七)农药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严禁使用在烟叶上禁用的农药,防止烟叶农残超标和农药环境污染。
  
  (八)鼓励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含烟用农膜、地膜),对于使用非环保型薄膜的,应当及时清除、回收残膜,防止薄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贵阳市烟草专卖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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