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俄罗斯联邦关于对向关税联盟条约国家出口商品的关税规定

[接上页]
│俄罗斯联邦政府2000年3月2日第187号令规定的从俄罗斯联邦出口商品关税税率中的氟聚合物 │
  │(商品的ТНВЭД代号为3904619000和3904690000)的出口关税税率从2000年4月7日起失效  │
  │。                                        │
  ├─────────────┬─────────────┬─────────────┤
  │7901           │锌,锌合金        │10.0%           │
  └─────────────┴─────────────┴─────────────┘
  为了商品关税税率的更好地实施,确定了专门的俄罗斯商品代号ТНВЭД;商品的简称列举仅仅为了使用方便。(来自从2000年4月1日生效的俄罗斯联邦政府2000年2月22日第148号令--参见前一次的编排)。
  
  这种情况与在当商品代号ТНВЭД这栏有对某种商品(按这种编号分类的商品)相应关税税率的适用有注释的情况无关。这时应遵照这种商品的简称栏。
  
  附件2: 俄罗斯联邦政府2001年1月5日第11号令
  
  (登载在《俄罗斯报》2001.1.11第5期)
  
  《关于不采用含砷量高于0.6%的优质铜矿出口税税率
  
  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
  
  俄罗斯联邦政府1999年12月8日第1358号令“关于对向关税联盟条约国家出口商品的关税规定”(俄罗斯联邦立法会1999年,第50号令,6235页;2000年,第9号令,1036页)所规定的出口关税税率不适用于含砷量高于0.6%的优质铜矿(商品ТНВЭД代号为260 300 000 0)。
  
  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一个月期满后生效。
  
  附件3:俄罗斯联邦法第3条
  
  俄罗斯联邦外貌活动法令
  
  俄罗斯联邦关于外贸活动的调整不得违背俄罗斯联邦宪法、本联邦法、其它联邦法律和另外的国际法条款以及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