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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俄罗斯联邦政府2000年3月2日第187号令规定的从俄罗斯联邦出口商品关税税率中的氟聚合物 │ │(商品的ТНВЭД代号为3904619000和3904690000)的出口关税税率从2000年4月7日起失效 │ │。 │ ├─────────────┬─────────────┬─────────────┤ │7901 │锌,锌合金 │10.0% │ └─────────────┴─────────────┴─────────────┘ 为了商品关税税率的更好地实施,确定了专门的俄罗斯商品代号ТНВЭД;商品的简称列举仅仅为了使用方便。(来自从2000年4月1日生效的俄罗斯联邦政府2000年2月22日第148号令--参见前一次的编排)。 这种情况与在当商品代号ТНВЭД这栏有对某种商品(按这种编号分类的商品)相应关税税率的适用有注释的情况无关。这时应遵照这种商品的简称栏。 附件2: 俄罗斯联邦政府2001年1月5日第11号令 (登载在《俄罗斯报》2001.1.11第5期) 《关于不采用含砷量高于0.6%的优质铜矿出口税税率》 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 俄罗斯联邦政府1999年12月8日第1358号令“关于对向关税联盟条约国家出口商品的关税规定”(俄罗斯联邦立法会1999年,第50号令,6235页;2000年,第9号令,1036页)所规定的出口关税税率不适用于含砷量高于0.6%的优质铜矿(商品ТНВЭД代号为260 300 000 0)。 本规定自正式公布之日起一个月期满后生效。 附件3:俄罗斯联邦法第3条 俄罗斯联邦外貌活动法令 俄罗斯联邦关于外贸活动的调整不得违背俄罗斯联邦宪法、本联邦法、其它联邦法律和另外的国际法条款以及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