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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省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陕高法[2006]74号)收悉。3月30日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省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BMS); 2、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 3、安全防范系统(SAS); 4、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传输系统; 5、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FAS); 6、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 7、数字化审判及会议系统; 8、大屏幕显示及引导系统; 9、综合布线及光纤接入系统; 10、计算机网络系统; 11、数字程控交换机系统; 12、UPS、防雷及接地系统。 二、设备选型 基本同意各系统设备及仪器的选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细化设计方案,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设备购置费用。 三、投资概算 核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675万元(详见总概算表),其中:设备材料购置费用3886万元,工程费用789万元。 四、资金来源 该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省法院自筹解决。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筹措情况,分步实施。 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总概算表(略)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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