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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坚持全面评议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等系统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监督作用。 3.进一步办好“政(行)风热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活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政(行)风热线”互动机制,完善群众投诉办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纠风工作互联网站,进一步拓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尽快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加强检查考核。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切实做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落实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政策,以及市县政府履行教育投入责任情况;二是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让利患者、医疗机构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情况;三是企业违法排污及治理情况;四是有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以及农民工工资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五是评比达标活动依法登记和清理情况;六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及出租汽车行业收费情况;七是可能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 (三)坚决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曝光。要从严查处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学校以“改制”等名义违规收费、中小学校违规办班收费、学校强制性服务收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出台收费政策,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二是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刊发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三是企业违法排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四是挪用、克扣涉农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特别是由此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五是侵吞、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城镇房屋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六是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的;七是政府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或因监管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侵害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 (四)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防范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蔓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特别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在教育方面,要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抓紧抓好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收费项目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监管,建立中小学教材联合审定机制,推行教材出版、发行招标采购制度。在医药卫生方面,要加快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方便城乡群众看病就医,降低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药品审评程序,严格药品审评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对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核定出厂价和限制流通环节加价率。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也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