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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乌政办发[2006]51号
【颁布时间】 2006-04-19
【实施时间】 2006-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3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标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在推进“三化”进程中,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目前我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307件,其中知名商标14件,著名商标8件,商标注册有了较快发展,但从整体看,企业商标平均占有率低,品牌商标比例不高,社会商标意识薄弱等问题仍很突出。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商标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我市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和产品结构调整方向,立足乌兰察布市实际,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技术进步为依托,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全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商标注册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广阔、潜力大、后劲足的产品,形成一批具有相当效益和规模的品牌企业群体,全力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发展目标
  
  发展品牌商标是一项长远的战略工程,必须从战略高度全盘考虑,立足长远,确定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到2010年,形成一个完善的发展规划体系,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有成效,总的目标是:争创国家驰名商标1-2件,自治区著名商标达到35件,市知名商标达到50件,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500件。
  
  按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围绕全市的重点产业,大力培育发展,实行梯次排队,按照层级推进、重点培育、全程服务的发展要求,一是抓好注册商标的培育发展工作,特别要把我市农畜产品加工、建材、化工、服装加工和旅游业等领域的重点企业作为增加商标注册总量的示范点和培育对象,力争每年新增加注册商标20件。二是要做好知名商标的培育扶持,积极鼓励争创市知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重点以反季节蔬菜加工、马铃薯加工、胡萝卜、肉类、乳制品、农畜产品、农副土特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为培育发展对象加快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步伐,力争每年平均新增7-8件知名商标、5-6件著名商标。三是要做好著名商标的巩固和发展,突出重点,选择信誉高、产品市场份额大,在全区同行业中有明显优势和较高影响力的后旗“乌兰水泥”、四子王旗“格根塔拉”、凉城“鸿茅”、集宁“纳尔松”、“卫星”、“熊猫”、兴和“高洁”、商都“奥淳”8件著名商标列入全国驰名商标的重点培育对象,力争在5年内争创1-2件驰名商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全市推进商标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建国(副市长)
  
  副组长:贺文格(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东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吕惜光(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育辉(市经委副主任)
  
  李国(市发改委主任)
  
  刘广平(市旅游局局长)
  
  吕岩(市财政局副局长)
  
  浩树奇(市文化局副局长)
  
  徐志敏(市科技局局长)
  
  石六九(市人事局局长)
  
  李文富(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韩有山(市水利局局长)
  
  王天珍(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韩天胜(市工商银行副行长)
  
  侯继光(市农业银行行长)
  
  高丛平(市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
  
  巴图(市建设银行副行长)
  
  李雨霖(市中国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在工商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东升兼任。
  
  二是成立全市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由王建国副市长任主任,李东升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评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商广科,具体负责全市知名商标认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市工商局张建平副局长。
  
  (二)建立商标储备库。各级工商部门要迅速建立健全商标储备库,通过对农牧区和企业摸底,全面掌握各类企业及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种类、数量、规模、特色,对这些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信誉程度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同时要建立既能体现静态,又能体现动态功能的一户一档制度,积极开发注册商标电子分类档案,将全市商标注册的使用、变更、续展等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提示,有效地发挥商标的价值功能,逐步形成由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市知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发展递进模式的商标储备库。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一是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刊物、网站等媒介全面介绍商标有关知识;二是在城区入口处、主要街道两侧、广场周围建筑、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牌)上宣传商标企业;三是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宣传商标有关知识;四是以“知识产权日”、“3.15”权益日、“商标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人员走上街头,以及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区宣讲商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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