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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南价费[2006]37号
【颁布时间】 2006-04-12
【实施时间】 2006-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3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报来《关于执行福利机构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报告》悉。为鼓励我市福利机构改造和更新设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福利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正式下达福利机构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159号)精神,结合你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中心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收养收费包括床位费和护理费。床位费和护理的具体收费标准分别按附件一(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床位费收费标准表)、附件二(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护理费收费标准表)规定执行。房间和护理级别,由自费入院人员自主选择,不能强制安排。
  
  二、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按附件三(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表)规定执行。
  
  三、自费入院人员服装自备,在康复中心内的伙食、医疗费由本人按实际开支支付,不包括在床位费和护理费内。
  
  四、请你中心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二:自费入院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护理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三: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项目
  
  房间等级
  
  房间面积
  
  (平方米)
  
  收费标准
  
  (元/床·天)
  
  房间设施
  
  
  
  一、高等级房间
  
  
  
  
  
  
  
  
  
  1、单人间
  
  20
  
  18
  
  彩电、沙发、衣柜、高低床、卫生间、共用厨房
  
  
  
  2、双人间
  
  25
  
  13
  
  彩电、沙发、衣柜、高低床、卫生间、共用厨房
  
  
  
  二、普通房间
  
  
  
  
  
  
  
  
  
  1、单人间
  
  20
  
  6
  
  普通床、沙发、衣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
  
  
  
  2、双人间
  
  20
  
  5
  
  普通床、沙发、衣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
  
  
  
  3、三人间
  
  25
  
  4
  
  普通床、沙发、衣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
  
  
  
  4、四人间
  
  30
  
  3
  
  普通床、沙发、衣柜、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卫生间)
  
  附件二:
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护理费收费标准表

  
  
  
  
  
  项目
  
  护理类别
  
  收费标准
  
  (元/人·月)
  
  护理内容
  
  
  
  特级护理
  
  400
  
  24小时看护、口腔护理、送水、送饭、送药、喂食、喂药、翻身、吸痰、洗澡、衣被随脏随换、室内整洁、定期消毒、空气流通
  
  
  
  一级护理
  
  300
  
  每半小时巡视病人一次、室内整洁、空气流通、防止交叉感染、送水、送饭、送药、必要时喂食、喂药、保持病人干净、衣服随脏随换、扶助老人洗澡、倒大小便
  
  
  
  二级护理
  
  200
  
  每半小时巡视病房一次、室内空气流通、整洁卫生、送水、送饭、送药、清洗衣被、随脏随换
  
  
  
  三级护理
  
  100
  
  给老人一些扶助性的照顾、帮助老人换衣换被等、注意老人饮食、睡眠情况、督促老人定期洗澡换衣服、督促老人参加集体活动和功能锻炼、督促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注:护理精神病、传染病、危重病人,另加收清洁卫生消毒费1.5元/人·天。
  
  附件三:
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表

  
  
  
  
  
  项目
  
  入托类别
  
  收费标准(元/人·月)
  
  
  
  日托
  
  200
  
  
  
  全托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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