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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6]34号
【颁布时间】 2006-04-10
【实施时间】 2006-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41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地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二阶段:在贵阳市主城区15万用户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2006年6月1日-2006年12月31日)。1、从2006年6月1日起,贵阳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规划,对15万户主城区居民开始实施有线电视整体转换,当年完成。2、新建小区只提供数字信号,不再提供模拟信号。
  
  第三阶段:全网实现有线电视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1、完成贵阳市主城区剩余25万用户及各区、市、县及乡、镇、村15万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2、200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市55万有线电视用户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全网停止传送模拟电视信号。
  
  四、加强领导,全力推动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力推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顺利实施。
  
  (一)各级广电网络机构要在贵阳地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网络“整合方案”要求推进全市网络整合工作的开展,尽快完成全市网络整合,为数字化提供必要的体制保障。
  
  (二)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整合、数字化转换各项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给予积极的推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物价局、工商局、信息产业局等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贷款、资产评估、物价、工商登记及地方信息集成等方面给予贵阳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政策扶持;市属各媒体要加大数字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也要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贵阳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要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建立数字电视演示点、深入各居民小区现场讲解等多种手段服务市民、方便市民,增强人们对数字电视的认识和理解,力求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普遍接受。
  
  (三)各级各部门要确立有线数字电视在“数字贵阳”创建中的重要地位,要充分利用我市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资源,做好“电子政务”和“远程教育”,借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推动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市“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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