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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价服[2006]94号
【颁布时间】 2006-04-04
【实施时间】 2006-04-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48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模式与价格政策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在成本测算中,要合理界定公益服务性成本与产业经营性成本,用户量应按现有有线电视实际用户量并考虑合理的增长因素确定。对居民用户安装二台(含)以上的收费,可以按照新增的成本合理确定。
  
  为有利于受众接受有线数字电视,各地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推进过程中,可先为家庭用户配发一台数字电视机顶盒,成本在以后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中回收;二台(含)以上的机顶盒由用户自购。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收视利益,对低收入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各地要制定相应的减免规定。
  
  (二)产业经营性业务的收费实行市场定价
  
  数字付费频道、互动点播、商务娱乐等业务是数字化后电视传媒发展的新领域、新方向,具有明显的产业经营性特点,其服务价格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即由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根据不同业务的服务成本、受众欢迎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督。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要从有利于满足受众不同层次的需求出发,科学合理定价,严格明码标价并及时向用户提供费用清单。
  
  四、高度重视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做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宣传工作。各级广电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意义,使受众与社会各界了解和认识有线数字电视的双重属性与两大功能。同时要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的指导与监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有线数字电视价格政策的宣传,做好成本监审、测算和调定价的公开听证工作,努力把价格调整工作做深做细,使用户理解新的价格模式。各有关部门还要主动做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的各种释疑解惑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收视权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200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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