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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06]76号
【颁布时间】 2006-03-17
【实施时间】 2006-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68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生、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校:
  
  最近,省纪委、省监察厅转发了中纪委《关于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中心工作,以着力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部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主要途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
  
  二、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教,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反《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的人和事。
  
  三、要深入基层学校和单位,集中开展接访活动和督查活动。每学年春、秋两季开学的第一个月为集中接访时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督查处理。
  
  四、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学校、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
  
  五、各级教育教育部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在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中有好的经验和作法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纪检组。
  

  四川省教育厅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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