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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6]42号
【颁布时间】 2006-03-07
【实施时间】 2006-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77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凉山、攀枝花、宜宾、沪州、达州、广元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公司):
  
  为引导我省烟农合理安排烤烟生产,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5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给种烟农户,并严格遵照执行。
  
  我省为三价区,烤烟中准级(X2f)收购价格为480元/50公斤。各地在今年的烟叶收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表》中三价区各等级烟叶收购价格,不得擅自调整价区和各等级烟叶的收购价格。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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