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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通信联[2006]53号
【颁布时间】 2006-03-06
【实施时间】 2006-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78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国际及台港澳IP电话业务资费备案的通知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国际及台港澳IP电话资费的报告》(联通海南营字〔2006〕26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精神,经研究,现给予备案。具体内容如下:
  
  
  
  
  
  目 的 地
  
  17910、17911标准(元/分钟)
  
  
  
  台湾、香港、澳门
  
  1.50
  
  
  
  美国、加拿大(含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不含其他代码为“1”的国家和地区)
  
  2.40
  
  
  
  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新西兰、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3.60
  
  
  
  其他国家和地区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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