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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纪委、监察委,各委办局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市纪委、市监察委各派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中央在沪单位纪委(监察室): 《上海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已经市监察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联系实际,贯彻执行。 上海市监察委办公室 2006年2月28日 上海市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上海市行政监察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市行政监察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落实、聚焦、突破”的工作基调和“十一五”发展目标,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意见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廉政勤政建设 突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以科教兴市主战略推动各项工作,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上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等各项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的监督检查。 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效能监察;世博会筹办情况效能监察;成片二级旧里以下的旧区改造效能监察;上海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同时,继续推进两个“1000万”建设效能监察。 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根据中央部署,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严肃查处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执政为民,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力度;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继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做好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加强对征地农民补偿费使用管理、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开展对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继续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对部分还未进行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把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机构纳入测评范围,实行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科学评定。 进一步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认真做好浦东新区依法监察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化反腐败治本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以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等反腐败抓源头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方式和流程,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探索进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管理应用系统试点工作。推进分类核算的预算支出管理,加快推进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内容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市区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缴分离改革。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推进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实行审计问责制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开展对行业协会规范发展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各项制度;推动建立市场中介评价体系,促进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