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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甘价函[2006]21号
【颁布时间】 2006-03-21
【实施时间】 2006-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89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广播电视大学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复函

张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张掖电大分校收费标准执行问题的请示》(张市价管[2006]函字第03号)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函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我省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3号)规定广播电视大学的办学方式为“积极探索电大远程教育同普通高等教育资源相结合的路子,加强联合办学,共同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的适用性人才。”的规定,目前,电大办学方式和办学层次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既办“开放教育试点本、专科”教育,也办普通高考录取的“普通专科生”及成人高考录取的“成人专科生”教育,还有普通中专及电视中专教育等类型的教育。因此,广播电视大学的收费应根据其招生计划性质来执行,其招收属于电大教育的学生,收费标准执行电大的学费(甘价费[1997]184号)规定,其他学生执行普通大中专学校的收费(甘价费[1999]179号)规定。
  
  此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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