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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府函[2006]11号
【颁布时间】 2006-02-16
【实施时间】 2006-02-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94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6迎春购物月活动情况的函

[接上页]

  (二)精心组织是关键
  
  迎春购物月活动首次举办,没有经验可循,加之购物月活动时间长达1个半月,如果策划不周密、组织不好,就可能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因此,在制定活动总体方案时就要考虑如何开好头、推高潮、结好尾,分阶段推进。做到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活动内容,一步一步把活动推向高潮。我市将迎春购物月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将活动启动与“名店卖名品,酬宾迎新春”、“百家优质服务,万千时尚美丽”、“把好屠宰关,经营放心肉”三个活动同时拉开序幕;二是今年1月中旬商品展销会、黄桷井购物节、房展、车展等重头戏隆重推出,将活动推向高潮;三是紧贴春节临近,将“农副产品进社区”、“欢聚在我店,喜吃团圆饭”作为活动的压轴戏,并以内江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盘点成果结束。由于整个活动安排布局有序,确保了活动高潮迭起,好戏连台。
  
  (三)政策引导是前提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刺激和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是确保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必不可少的前提。在购物月活动中,市政府明确要求内江日报、内江电台、内江电视台、内江党政网、新华网内江分频道对活动的新闻报道免收一切费用;对参加本次活动经营单位的专题报道适当收取费用,并由活动组委会统一协调缴纳;市城管局对参加本次活动的经营单位对外统一悬挂、设置的宣传横幅、升空气球和活动专用灯笼免收相关费用;在经营单位门口划定区域内占道开展促销的适当收取相关费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加本次活动的经营单位对外张贴、悬挂的宣传广告免收相关费用。市气象局对参加本次活动的经营单位使用的升空气球减半收取相关费用。在本次房交会上,凡现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交易手续费、住房产权登记费实行减半优惠;购买二手房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按照经济适用房政策执行。由于政策的引导到位,吸引了不少企业踊跃报名参加,使参与活动的企业由最初的154个增加到210个。
  
  (四)营造环境是条件
  
  迎春购物月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必须营造好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导、鼓励群众放心消费,才能使活动收到预期的效果。在环境和氛围营造上,既要考虑面,也要注重点,同时还要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只有做到点、面、规范管理多管齐下,才能真正营造企业诚信经商,老百姓放心消费,市场健康有序的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在整个购物月活动中,我们无论从参加活动企业的筛选,氛围营造,政策扶持,市场整治等诸方面严格把关,加大工作力度,全市上下参加活动的企业无一例消费者投诉,无一例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真正把购物月活动办成了企业诚信经商,老百姓放心消费的天堂。
  
  (五)企业群众双向参与是基础
  
  迎春购物月活动既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把最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奉献给广大消费者,解决好供给的问题,同时还要千方百计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放心、热心、开心购物,解决好有人消费的问题,才能达到双向互动的目的,两个环节缺一不可。对此各参加活动的企业均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各项筹备工作,不断创新营销手段,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广大消费者也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参与此次活动,消费观念积极转变,不少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过去春节都是在家吃团年饭、守岁,今年不打算在家做年夜饭,在外面的酒店去吃,图的就是轻松、舒服、方便,吃完不用收拾,回家就可以看春节联欢晚会,以政府推动,企业参与的迎春购物月活动,对我们老百姓的吃、穿、住、行、用都安排得十分周到细致,这样的活动好,希望年年办,越办越好。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在活动的范围、参与企业质量和参与面上均有待进一步拓展提高;二是氛围营造还需要加强,主要是企业店堂环境营造不够,面上总体氛围也还需要进一步营造;三是个别部门对此次活动重视程度不够,片面认为迎春购物月活动是纯商业行为,在工作上支持配合不密切。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把迎春购物月作为一个品牌来打造。迎春购物月是政府组织的一个大型活动,而且今后年年都要办,因此要把迎春购物月作为一个品牌来打造。从参加活动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筛选,到活动内容的设计和创新,都要严格把关,把活动做精、做深、做新。真正把迎春购物月活动办成为一个企业一到年关就盼,群众一到年关就想的知名品牌。
  
  (二)将迎春购物月活动与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既营造购物月活动的氛围,又达到美化、亮化的目的,营造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迎春购物月要提前筹备,立足于一个“早”字。做到早准备、早动员,早宣传,将迎春购物月活动办得更加圆满成功。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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