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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国资分配[2006]1号
【颁布时间】 2006-02-15
【实施时间】 2006-0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95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省管企业,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5〕2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2002年以来,各级和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目前,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已全面展开,绝大部分企业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发现有的地方和企业还没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存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继续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将审批截止时间延长到2008年。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要及时抓住政策延长的机遇,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本着对企业对职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并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坚持既定的目标任务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
  
  二、认真总结经验,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解决难点问题的途径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回避。解决这些矛盾和棘手问题,要求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有关企业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广泛学习借鉴有关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有效途径与办法。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基本成熟后再行分离改制;对业务相近、产品有关联、单一改制难以生存的,要研究企业内辅业间重组改制的形式;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的要积极探索企业间辅业的重组整合,形成新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简单化。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积极引导辅业单位树立独立的市场意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竞争的生存能力,统筹兼顾主辅业之间职工收入的关系,研究制定好保持分离改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为掌握情况,交流信息,有效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各市国资监管机构、有关省管企业要认真总结前期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经验,并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措施、改革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底前报省国资委。
  
  三、严格工作程序,依法规范操作
  
  分离改制实施方案要经过辅业单位厂长(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的集体研究。分离改制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按照鲁企改字〔2003〕23号文件要求,分别召开辅业单位中层、业务技术骨干参加的座谈会和职工、离退休人员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分离改制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要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职工安置结果和国有资产处置结果要在醒目处张榜公布。涉及国有划拨土地的原则要变划拨使用为有偿使用,纳入分离改制资产范围。
  
  四、继续加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分管领导要切实做到集中精力靠上抓,工作班子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全方位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进行一次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回头看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已完成分离改制任务的辅业企业和正在组织实施的辅业单位,在维护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及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分离改制企业落实各项政策,检查改制企业是否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和“三会一层”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以及企业经营机制是否转换。对尚未启动分离改制工作的辅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积极稳妥、扎实健康地向前推进。
  
  附件: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通知(略)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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