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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实地综合检查和走访群众(三户以上,含一名村干部)。 5、在总体检查和个别抽查的基础上对县(市、区)的工程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县(市、区)工程建设综合评价分数包括两部分:一是总体检查分数,由验收小组成员每人按评分标准打分,取平均值的50%;二是个别抽查分数,由验收小组成员按评分标准对抽查点共同商议评定打分,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取其平均值的50%。两部分相加,即为县(市、区)综合评分。 6、验收小组填写县(市、区)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综合验收表(附表6)。 (三)省对市(州)的验收 1、由省、市(州)发改委、广电局,本市(州)和其他市(州)广电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市(州)“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2、市(州)局在接受省局验收前须整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按照验收内容的顺序详细整理)装订成册报省广电局1份。 3、省、市(州)联合验收小组听取市(州)广电局对“村村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4、核查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核实配套资金上缴、工程建设完成时间。 5、抽检设备发放清单,按照程序做好固定资产转移工作。 6、在对市(州)总体检查和对所辖各县(市、区)评价的基础上对市(州)“村村通”工程建设做出综合评价。市(州)工程建设综合评价分数包括两部分:一是验收小组各成员对市(州)工程建设总体检查后的打分,取其平均值的40%;二是该市(州)所辖各县的综合分数,取其平均值的60%。两部分相加,即为市(州)综合评分。 7、验收小组填写市(州)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综合验收表(附表7),上报省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六、2004-2005年度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验收时间 1、2006年2月28日前为各县对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巩固提高和自验阶段。 2、2006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省对市(州)、县全面验收时间。 3、2006年4月1日~30日汇总省上各验收组对各市(州)的验收意见,经局党组审定后,向省政府报告验收情况,由省政府向国家申请对全省工程建设进行总体验收。 在完成对全省“村村通”工程的验收后,省上将对2004~2005年度全省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并在此基础上启动新一轮“村村通”工程建设。 附件: 1、无线发射建设方式评分标准 2、小片网建设方式评分标准 3、有线联网建设方式评分标准 4、多路微波建设方式评分标准 5、县(市、区)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综合验收评分标准 6、市(州)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综合验收评分标准 7、附表1-7 附件1: 无线发射建设方式评分标准 一、建设点地址(总分10分) 1、发射点地址选择合理,有利于传播覆盖,便于维护管理(总分5分,缺一项扣1分) 2、符合原规划(村名、建设方式)(总分5分,变一项扣2分) 二、机房和设备管理(总分35分) 1、有建设点铭牌,设备和卫星接收天线基座安装牢固可靠,走线合理,有专用电表,机房干净整洁;说明书、图纸、档案齐全(总分5分,缺一项扣1分) 2、发射塔总高不低于15米,安装可靠,并有防雷、接地措施(总分10分,其中发射塔:水泥杆扣2分,木头杆扣4分,低于15米扣2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 3、所配设备齐全,整机工作正常(总分10分,无监视器扣2分,其他一项不符合扣1分) 4、用户电视图像质量达到3分以上标准,调频广播及扩音机收听效果良好(总分10分,不符合标准扣5分) 三、管理人员及制度(总分30分) 1、管理人员热爱广播电视事业,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经过技术培训,能适应工作要求(总分5分,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机房管理制度和值机员工作职责(总分5分,不全,扣2分) 3、严格按“4+2”(电视:中一、中七、中央少儿频道、甘肃卫视;广播:中一、省一广播节目)标准转播(总分10分,缺一套扣2分) 4、完整转播8小时以上(总分10分,转播8小时以上10分,转播6-8小时7分,转播6小时以下5分) 5、无插播、随意调转其他节目(总分5分,不符合扣1分) 四、听取群众意见(总分25分) 了解内容: 维护费用收取合理、保证转播时间、收听、收视达到标准(总分25分,非常满意22-25分,满意18-21分、基本满意15-17分)。 附件2: 小片网建设方式评分标准 一、建设点地址(总分10分) 1、前端地址选择合理,有利于传播覆盖,便于维护管理(总分5分,缺一项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