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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文化市场管理处 参与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地方性法规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演出、电影、文化娱乐、美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队伍(演员)、演出活动、演出经纪机构以及电影放映、艺术教育、美术品经营、大型游乐场所等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前置审核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查处文化市场非法经营和违章经营行为。 (六)新闻出版处(挂“版权处”牌子) 负责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场和版权市场;负责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市报刊、图书发行机构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审读全市各类出版物;监督指导全市书报刊印刷企业经营活动;协调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涉外著作权合同审核、著作权鉴定和认证、作品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机构的工作;指导全市著作权社会团体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著作权贸易工作;负责著作权侵权投诉的受理工作和著作权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法定许可证使用作品的监督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核定行政编制23名(含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另核行政附属编制2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人兼任纪检组组长);正副处长(主任)8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含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