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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批准,下列区域内将按《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南京市政府令第227号)实施房屋拆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苏州路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拆迁范围:鼓楼区:苏州路1号、3号、5号、7号、9号、11号;宁海路98号(以上门牌均含之号,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拆迁期限:2006-1-10-2006-4-10 拆迁人:南京市鼓楼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广厦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田喆 请上述区域内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