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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11-04
【实施时间】 2005-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159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现就我市“十一五”期间加快城市建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扩市提位”战略,推进工业园区和城南新区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住城区拓展、道路桥梁、城市广场、园林绿化、河道治理等关键环节,实施了一批标志性项目,城市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城市综合功能和对外形象得到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城市规划需要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需要大力完善,管理体制需要加快改革,服务全省的能力需要明显提高。同时,在城市建设中存在着项目不足、资金匮乏、人才紧缺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城市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新发展思路,抢抓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加大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载体功能,以良好的城市环境来优化投资环境,不断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的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主要目标是:
  
  到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公里;市区人口121万人,城市化率达到6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5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3平方米;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54万吨,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为实现以上目标和要求,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我们要坚持“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构建科学的城市发展空间。“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区域发展战略是,强调现代化城市的基本框架,完善区域总体规划布局,优化城市功能结构,突出中心城市载体功能,全力打造生产力逐级分布的三环功能圈。第一圈是中心区,以现状主城区为中心,发展商贸与金融业、行政办公、居住等,体现城市繁华景象;第二圈是产业区,主要依托城市周边“一区四园”,发展工业,体现城市发展实力;第三圈是生态区,主要是远郊和三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畜牧业等,体现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西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十一五”期间,要紧密结合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抓住薄弱环节,重点突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集中力量在交通、市政、水利、信息、电力等方面加快建设步伐,增强市政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能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与相互衔接水平,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3、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突出中心城市发展,走以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小城镇,城镇带动农村发展的路子,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在城市建设中,要把中心城市功能定位、规划和建设布局,与小城镇及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促进城乡功能互补、产业分工科学、人口集聚合理。要把城区建设与周边地区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实现更大区域范围内基础设施相互配套和共建共享。要把城市项目建设与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4、突出城市生态保护。要“全面规划、重点突破、因地制宜、治管并举”,大力实施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以保护和改善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河道景观治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以及以周边荒山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的“绿化”工程,加大投入,认真组织实施,从根本上改变城市生态环境面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采取更为有效的创建措施,积极向全国文明城市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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