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郑价费函[2005]65号
【颁布时间】 2005-09-05
【实施时间】 2005-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191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郑州广播电视大学新校区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郑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调整新校区学生住宿费的请示》(郑电大校字[2005]28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3]222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与市教育局研究同意新校区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校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标准试行期一年,自2005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