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保障措施 1、思想保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我省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目标服务。 2、组织保障。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和人员,案件较多的中级法院要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其他中级法院要设置专司知识产权审判的合议庭,经指定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要健全机构,各审判机构要配备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审判力量与任务矛盾突出的法院,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本院调配和面向社会招聘等方式逐步增加知识产权法官数量,使知识产权审判力量与任务相适应;通过适量增加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数量,缓解部分中级法院的案件压力;争取适量增加受理一审专利案件的中级法院数量,缓解广州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压力。 3、业务保障。以完善审判机制为目标,创新审判方式,更好地实现审判的公正与效率;以探索知识产权审判规则为重点,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确定诉讼双方举证责任,运用专家证据解决专业问题,兼顾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以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为核心,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以增强合议庭职能为基础,固本强基,使合议庭成为审判业务上公正与效率的核心堡垒。要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通过整合全省的调研力量,采取研讨会、专家讲座、集中专项调研等方式,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形成对全省有指导意义、在全国有影响的调研成果;通过出版案例集、论文集,在杂志报刊上发表调研成果等方式发挥案例资源优势,提升调研的理论水平和成果转化层次,扩大我省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4、制度保障。完善调解制度,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要站在增强司法能力的高度,加强职业道德、提高审判技巧、积累审判和社会生活经验,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促进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谐统一;完善廉政制度,采取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政勤政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探索总结有利于知识产权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其他工作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5、能力保障。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培养更多深谙法理、了解科技、懂得外语的知识产权专家型法官。各法院要在学业深造、业务培训、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政策倾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通过脱产学习与在岗学习相结合、短期轮训与长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使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熟练掌握知识产权法律的基础理论、法律法规,跟踪关注国内外的最新判例和前沿理论研究成果。 6、机制保障。加强法院部门之间沟通与合作,协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司法保护工作。运用刑事审判手段严厉打击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运用民事审判手段定纷止争,确定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市场规则;运用行政审判手段规范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在有条件的法院探索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有关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的新模式。 在机制保障上,还要建立法院之间以及法院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沟通平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要畅通上下级法院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人才整合和资源共享;要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协调会和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与泛珠江三角洲地区法院和全国兄弟法院的沟通协调,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展开交流与合作;要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应对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在处理重大案件时统一工作思路、协调行动步骤,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