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费[2005]271号
【颁布时间】 2005-08-25
【实施时间】 2005-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20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高等职业技术专修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高等职业技术专修学院:
  
  
你校《关于南京电大高职技术专修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建宁路357号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6人以下(含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每生每年用电80千瓦时、用水40吨的费用,超出部分由学校按成本收费。
  
  三、你校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后,要按照《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项目和要求做好服务。
  
  四、以上规定从2005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请你校于接文后二十日内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