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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被执行人签署《扣款承诺书》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协助扣划被执行人个人养老金手续。市劳动社会保障咨询事务所统一进行逐月扣划,并逐月将所扣划的实际金额直接划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具体操作按沪社基服(2005)1号文件内容执行。 被执行人未签署《扣款承诺书》的,人民法院可向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养老金账户基本信息,在被执行人养老金发放账户所在金融机构办理扣划手续。 四、关于建立长效配合机制问题 为更好维护司法权威和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双方配合协调机制,共同解决执行难,加快上海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人民法院与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建立不同层面的定期会议制度,加强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调整和充实协作内容,并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方面相互支持。 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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