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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视大学及各分校: 为了更好地做好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市教委制定了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并组织成立了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组。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全面检查、分组开展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中遵照执行。附件: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 2、上海电视大学系统进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评估专家组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 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2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4〕58号)精神,为推动评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上海电大分校(工作站)总结性评估专家组工作细则。 一、专家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评估专家组由教育管理专家、科研人员以及上海电大的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共分六个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设专家小组组长1名,每小组另配秘书1名。 1、组长的职责 (1)制定考察评估工作计划、具体日程安排和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召集全体成员会议,交流情况,并按照评估标准,经集体讨论形成对各项指标评分、评定等级及评估结论建议。 (3)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对学校的评估结论的建议和反馈意见,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通报,并认真听取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对考察工作的意见。 (4)组织撰写评估结论建议和评估反馈意见。 2、组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通过多种信息途径和方法对学校的自评结果进行现场考察,确切掌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 (2)撰写相应的二级指标专家意见,并对本二级指标向小组其他成员作重点介绍。 (3)以掌握的学校实际情况为基础,参与小组对考察结果的分析和讨论,并自主完成专家评分表。 (4)参与小组对学校试点项目进行系统分析,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与组长充分沟通,形成评估反馈意见。 3、秘书的职责和任务 (1)负责收集被评分校的有关材料,并在进校前提供给专家。 (2)具体落实专家组进校的日程安排;整理统计调查表及专家打分表,并汇总合成,形成专家评分统计表。 (3)负责评估材料的整理和上报。 (4)完成专家组交办的其他有关评估工作的任务。 为了保证考察评估的质量,专家组必须对于评估指标的考察进行科学而又合理的分工。为避免因分工带来的对其他指标了解不全面,专家组全体成员须加强沟通和交流,在分工考察中都要关心获取全部指标相关的主要信息,集体讨论,按规定评分并给出结论。 二、专家组成员守则 1、专家组成员受市教委的委派,自始至终要维护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凭感觉、感情和印象办事。 2、评估期间遇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组长汇报,重大问题专家组组长要向我委汇报。 3、专家组成员在与被评分校交换意见时,应坦诚、中肯、实事求是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4、专家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民主协商。 5、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包括评分和等级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被评分校及个人泄露。 6、专家组全体成员必须廉洁自律,不搞特殊化,树立良好的评估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受礼、旅游等影响评估工作正常进行的不良现象。 三、实地考察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专家组在评估中既要重点考察学校的试点成果,又要关注成果的形成性过程。为此在进校实地考察前需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